王志安不打自招经常家暴前妻
.方舟子.
在王志安的前妻李汀哭诉王志安长期对她家暴之后,王志安憋了两天,发表了一篇长篇声明,想要撇清自己,声称他“以生命保证”说的全都是真话。“以生命保证”不知道什么意思?是说如果他说了假话,他就会暴毙吗?我以前已经多次证明过,王志安是一个习惯性说谎者,假话是张嘴就来的。所以对他发的声明,对他的每一句话的真实性,我们都应该怀疑,都不应该轻信。
但是在这篇声明中,王志安无意中透露了他多次地对李汀实施家暴。王志安当然不会承认他家暴,因为家暴是犯罪。但是他说,在北京的时候,在他和李汀的家庭生活中,会发生肢体接触。这就透露出了他打过李汀,只不过他把打人轻描淡写地说成是肢体接触,好像是亲密接触一样。他说那都是为了制止悲剧事件的发生,把打人说得这么“高、大、上”。
有人可能会说,你怎么根据他这句话就认为他打了李汀?因为他接下来又说,李汀曾经多次报警。我们根据常理推断,夫妻吵架如果没有到了打人的地步的话,谁会去报警?即使报警,警察也不会管的,小两口斗嘴吵架,谁会去管?肯定是动手打起来了,才会报警。那么是谁打谁呢?如果是李汀打王志安的话,李汀怎么可能报警把警察招来?肯定是王志安打了李汀,李汀为了保护自己才会报警。
王志安打李汀,如果像他说的是为了制止悲剧事件的发生的话,那么是李汀理亏。比如说,如果像王志安暗示的,是因为李汀有什么对小孩不利的极端行为,王志安不得不出手去制止,那么李汀不仅理亏,而且还涉嫌犯罪。在这种情况下,她怎么可能报警把警察招来?难道是让警察来抓自己吗?所以从李汀多次报警,我们可以推断,是王志安打了李汀,李汀感到生命的威胁才会报警,而且是多次的。这就说明了王志安多次打李汀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