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志安的虚假道歉和非法经营
·方舟子·
被王志安嘲笑、羞辱的台湾陈律师不幸去世,王志安表示很震惊。他说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起草了一封向陈律师道歉的信,由于不满意,还专门找人修改、提建议。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定稿,所以一直没有发出去,现在借陈律师去世之机,他把这封已经写了半个月的信公布出来。我们就来欣赏一下王志安精心撰写了半个月的道歉信。
这封道歉信写得半通不通,充斥着各种表达错误和文字错误。这些错误有的明显是笔误,输入时出了错,比如先打一个逗号,又打了一个句号,忘了把前面的逗号删了。前面对陈律师的称呼是“你”,后面改称“您”,却又忘了把前面的“你”改过来,变得称呼不一致。信中说“只来联系您的助手”,“只来联系”不通,应该说“只联系”,“来”字明显多余。这些可以算是笔误。
但有的表达错误明显是文字水平太差导致的,就不是笔误。比如4次说“为您道歉”“为台湾全体身障人士道歉”,肯定就不是笔误,而是本来就想这么说,但这么说就不通了。写信向对方表示歉意,应该是“向您道歉”,说“为您道歉”就变成陈律师和台湾全体身障人士犯了什么错误,由王志安来替你们道歉了。这种表达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。
王志安还很喜欢用“之间”,“感同身受之间”“辗转之间”在信里用了两次,这也根本不通。“之间”,是两者的中间。“感同身受”是亲身经历般的感受,只有一种,哪来“之间”?“辗转”的本义是来回或翻转的意思,动作只有一个,怎么“之间”?这是很低级的表达错误。王志安还在信里说,通过这封信“专程为您道歉”。什么叫“专程”?“专程”的意思就是专门的旅程,特地跑一趟。写一封信怎么变成专门跑一趟?这种小学级别的语文词汇都没掌握好。
王志安还喜欢用成语,但又往往用错。他说跟陈律师“感同身受”,“感同身受”意思是我能够感受到你的感受,相当于理解、共情、同病相怜的意思,向人表示慰问时才这么说,怎么可以跟一个你对不起的人表示感同身受?难道也要对方给你道歉吗?他还用了“返躬诸己”,也错了。“躬”表示自己,“返躬”就是回过来针对自己,“诸己”也是针对自己,“返躬”和“诸己”连在一起就成了自己反过来针对自己了,完全不通。他如果想表示自省,那么有同义的两个成语:“反躬自省”“反求诸己”。“省”和“求”都是缺不得的,因为“反躬自省”就是反省自己、自我批评,“反求诸己”就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。只有通过“省”和“求”,才能找到犯错的内因。但是王志安把这两个成语杂糅在一起,搞出个“返躬诸己”,就不伦不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