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美最大间谍案真相(三)
·方舟子·
1985年11月22日,联邦调查局特工到金无怠家,将金无怠逮捕,案子进入了审理阶段。美国审理间谍案跟审理其他案件没有什么不同,也是公开审判,不像中国审间谍的案子,只要涉及到所谓的国家安全,就秘密审判。由于金无怠不认罪,还要由陪审团来决定他有罪还是无罪。陪审团的12个成员是从普通公民随机抽取组成的,要12个人一致同意有罪,才能够定罪。所以定罪的门槛很高,定罪比较难。不过,对金无怠定罪很容易。第一,他已经承认自己向中国情报人员提供了情报,交代得很详细。第二,联邦调查局从金无怠家里搜出了6本日记。
金无怠有记日记的习惯,而且对跟中国情报人员接触的行踪记录得非常详细,哪一天见了谁、收到了多少钱都详细写着。例如,他1981年7月1日退休,7月9日飞到香港,入住香港百乐酒店,住一天230美元,还有20%的优惠,这些都记着。日记里还写,7月11日,他见了区启明和一个姓盛的人,区启明给了他5000港币,存入百乐酒店的保险箱,还答应再给他5万美元。
金无怠那次去北京日记也有详细的记载:乘国航的飞机从纽约飞到旧金山,再从旧金山飞北京,目的地是上海,推迟了5小时抵达北京。1982年2月6日,金无怠抵达北京,入住北京前门饭店553号房间,一天80元人民币。那一天,朱(指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朱恩涛)来见他。当天晚上,李副部长(应该是公安部副部长)请他吃饭,吃了熊掌。他在日记里特地说这是一种美味。